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合理调配教学资源,保证教学秩序的平稳有效运行,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编排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第8周 | 核对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专业进程: 分别按“开课院系””、“上课院系”两个维度核对2024-2025-2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同时根据新学期校历核对专业进程表,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学运行办公室反映。 | 各教学单位 |
第9-10周 | 生成学期教学任务: 教学运行办公室统一生成全校2024-2025-2学期教学任务。 学生预选: 组织学生进行2024-2025-2学期专业选修课的预选。 | 本科生院 |
第11-12周 | 完成教学任务安排: 各教学单位完成教学任务的下达、安排、汇总和录入,主要内容包括:预选不足15人的课程停开反馈、合拆班、授课教师、讲课周次、讲课周学时、教学区(多媒体使用)等信息的收集、汇总、录入。 录入完成后,各教学单位打印教学安排信息,由教学院长签字并盖章后,上交本科生院存档。 本科生院分学院、专业逐一检查教学安排,并将检查信息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和本科生院一起按要求进行修改和调整。 | 各教学单位、本科生院 |
第13-18周 | 编排下学期课表: 第13-15周本科生院和各自主排课学院(城建学院、医学院、艺术学院)共同完成课表时间编排。 第16-18周本科生院统一安排课表的上课地点、检查各类冲突。 | 本科生院、城建学院、医学院、艺术学院 |
第19周 | 网上公布课表、对教师需求进行微调。 | 本科生院、各教学单位 |
寒假 | 组织各级学生进行学分制选课。 | 本科生院 |
二、工作具体要求
1.组织协调:
(1)以上工作时间期限由本科生院统一在在本科教学综合管理系统中设定,请各教学单位把握好时间结点,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2)教学执行计划和教学任务安排经系统审核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统筹安排。
(3)课表编排是一项环环相扣的系统细致的管理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按规定时间和进度进行,务必做到认真严谨,衔接顺畅,责任到人。请各教学单位协调安排好排课工作,保证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核对要求:
为确保学期教学任务的准确性,各教学单位核对教学执行计划、教学任务时要着重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教学执行计划、教学任务中存在,而培养方案上该学期不存在的课程。
(2)培养方案上该学期存在,而教学执行计划、教学任务中不存在的课程。
(3)课程性质、学分、学时等课程信息有误的课程。
核对完后,若存在以上问题,请及时与本科生院联系。
3.教学安排要求:
(1)课堂人数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人。积极推行小班化课堂,倡导研讨式、研究式教学。原则上各类人才改革试点班(如产业班、英才班和卓越工程师班等)的必修课程要求单独开课。考虑到教学效果,其它普通班课程的人数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各教学单位按此标准,根据修读该课程的人数确定应开设的课堂数,从教学任务中进行分拆形成初步的教学班。
(2)合理合班。在教学任务安排中,存在需再次合班的情况,不同专业进程、不同层次、不同学时、不同要求的课程不能进行合班。同一门课程,应以专业或学院或学科为单位,尽量避免跨学科类别合班、跨学院合班或跨年级合班。
(3)适当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已经建设完成并验收上线的慕课,在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时,线下集中教学的学时数不低于该课程总学时的70%。
(4)合理安排讲课周次,均衡开课。严格按照专业进程安排讲课周次,特别是面向全校开课的课程,有实习实践等安排的周次里不能安排理论教学;前半学期(1-9周)和后半学期(10-18周)应均衡开课,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把关,避免学生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课程安排过多现象,对于大一、大二年级,基础课大多安排在前半学期,因此学院在安排专业课时应尽量安排在基础课之后;前半学期开设的课程应从第1周开始安排,后半学期开设的课程应从第10周开始安排,不得掐头去尾造成周次浪费或课程安排失衡(有实习、课程设计等情形除外)。因学时很多无法在前半段或后半段学期完成课程教学的,允许前后半学期有交叉周次;若某个专业年级前半、后半学期课程安排不均衡,将由本科生院直接调整。
(5)严格把关、落实任课教师主讲教师资格以及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任课教师、助课教师应符合学校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部门对教师资格的要求;所有教授、副教授(包括各类高层次人才)必须为本科生上课;各教学单位应将优秀教师、高水平人才充实到本科教学一线,把优质教育资源优先用于本科教学;外聘教师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经学校同意才能上课。
4.排课原则:
课表的编排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以学期教学任务为基础,本着优化教学资源配置的原则,科学合理编排。
(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共19周。理论教学安排在1-18周,第19周为考试周。
(2)课表编排顺序为:公共基础课程、通识必修课程、跨教学单位开设的学科基础课、本教学单位内开设的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通识选修课程。
(3)每周四下午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原则上不排课。
(4)因资源紧张,在统筹容量、距离的基础上,安排合适大小的教室,最大化提高教室利用率。
(5)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应从大局出发,服从统一安排。原则上不接受“具体到某一天某个节次”、“只排34、56节”的排课要求。如有特别重大和充分的理由,请学院核准并提交证明材料。
(6)授课对象相同的前提下,原则上同一门理论课程一天不超过3节课。有特殊要求的实验、艺术类、讲座形式的课程,根据课程要求或场地限制,可4节连排。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原则上采用单双周排课。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团结协作,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